省局专家对我司CMA认证扩项开展现场评审
2019年11月30日~12月01日,依据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CMA资质认定评审任务的安排,由省局3名评审员和市局1名观察员组成的评审组来到我司龙泉经开区南四路965号试验办公现场,按RB/T 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标准,对我司迁入龙泉新区后,申请CMA能力扩项、实验室地址与授权签字人变更等项目,开展资源条件与能力水平的现场评审工作。
评审组根据评审计划,听取了机构负责人的迎审工作汇报,参观了机构的办公及检验检测等场所设施条件。采用听、看、查、问、考等多种方式,对机构的资源条件、试验检测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等逐一进行了认真、客观的考核与评审。
评审组从我司申请许可的能力参数中选取了理化检验、无损检测和金属结构尺寸位置等3 大类,7个化学、5个力学、3个金相、3个无损、3个金属结构尺寸与位置检测,共21个现场试验项目进行了现场试验考核。公司理化与无损检测专业委派11名专业技术人员投入现场试验,经过努力21个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,均取得了令评审专家组“满意”的优异成绩。
评审组抽查了近3年来理化、无损、金属结构等专业的12份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资料;抽查了 9台(套)试验检测设备的档案资料;核查了申请资质认定项目依据标准的有效性;审核了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技术文件;查阅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内审、管理评审等质量管理记录资料;抽查了人员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档案;召开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;对申请变更的2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能力考核。
通过评审组成员认真、细致、严谨、客观的审核。评审组一致认为:公司机构健全,职责明确;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,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持续改进;具备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人员、设备、场地、设施等资源条件。结论为:我司技术能力满足申请资质认定项目依据标准的要求。
同时,通过现场评审,专家组还发现我司在质量活动过程中,存在6项缺陷,其中1项为不符合,5项为基本符合。1项不符合为:未按JB/T10559-2018规定配备LA-1~4型超声检测对比试块;5项基本符合为:1、紫外分光光度计不宜放置在化学分析室,碳硫分析室内气瓶应进行有效隔离;2、WE-10B液压万能试验机未按规定进行检定/校准;3、编号为 SF-20150817-001
的磁粉探伤仪无设备状态标识;4、RB-2型超声对比试块
未校准;5、编号为1612908的射线探伤仪,其曝光曲线表上未见制作日期以及编制、审核人员签字。
经过紧张有序的各项评审工作,现场评审圆满结束。接下来公司将组织专题学习讨论,针对评审组指出的6项缺陷,制定整改计划与整改方案,落实整改措施。按评审组的要求在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,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。同时公司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,针对6项缺陷举一反三,认真梳理公司质量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,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。促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,不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,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发展。